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于某彬。
罚单显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落实购卡实名制,未留存开户意愿核实的材料,未有效签订服务协议,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以及未通过实体网点销售预付卡。
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裕福支付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2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于某彬警告,并处罚款7.4万元。
上一篇:民生银行科技金融案例入选“2025人民网金融强国创新实践”
下一篇:楼市早餐荟 | 北京发布2025年第三批保障房建设筹集计划;上海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