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的张先生是一名三十出头的销售员,在南京打拼五年的他,因父母催婚下了最后通牒——要么带女友回家,要么回老家安稳结婚,他便立志先买房提升择偶竞争力。为了凑够房款,张先生拼尽全力工作,每天天亮前出门,加班到深夜才回出租屋,只为多挣些钱。
张先生每月工资约6000元,到账后总会习惯性在24小时内转到移动支付平台,一来方便日常消费,二来平台理财利息比银行高。半年后,他凭借一个大订单成为公司销冠,拿到28万元奖金。凑够大半首付后,他看中了市郊一套80平、90多万的房子,满心欢喜地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却被泼了冷水:“办不了房贷。”“我信用记录良好,从没欠过钱、贷过款,怎么就办不了?”张先生满心的纳闷。
银行给出的答复让他彻底懵了:“你每月工资到账不到24小时就转出,会给银行活期存款流动性带来压力,属于高风险行为,我们判定你还款能力不足,信用记录也因此受损。”
气愤之下,他联系了媒体,打算曝光此事讨个说法。从法律层面来看,银行的做法并不合理。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银行虽有权遵循审慎原则审查借款人还款能力,但不能仅凭转账习惯就断定还款能力不足、否定信用状况。
张先生的资金支配权是合法权益的一部分,银行未充分评估其整体经济状况就拒绝贷款,属于不公平待遇。
此外,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银行未经张先生同意,擅自将其个人转账信息作为贷款审批依据,还涉嫌侵犯隐私权。
原来,张先生除了每月工资,还有多年存款及28万元奖金,足以支付近半首付,还款能力有充分保障。此前银行仅以转账习惯片面判定风险,显然过于草率。最终,银行意识到自身审批逻辑的不合理,为张先生办理了购房贷款。
这场因工资转账习惯引发的贷款风波,也提醒着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应全面、客观评估借款人资质,避免因片面判断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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