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锡林郭勒发布《关于开展锡林郭勒盟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公告》。
公告指出,本次申报上网消纳竞争性配置风电项目总规模为110万千瓦,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公告要求,申报本批次项目的企业中,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投标(含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子公司投标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投标授权。
允许申报主体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若申报主体为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联合体协议,明确股权比例等情况。
据了解,11月9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确定了2025年分盟市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通知指出,根据全区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目标,结合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电网接入条件等,以盟市用电负荷增速为主要依据,形成分盟市建设规模,共计划安排全区上网消纳风电项目建设规模150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 1100万千瓦,蒙东地区400万千瓦。
截至目前,内蒙古2025年11地已启动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除锡林郭勒盟外,其余10盟市均已完成项目公示。
业主方面,国家电投获取本批次风电指标最多,为140万千瓦(含120万千瓦国家电投集团“乌兰察布风电外送基地”拟转本地消纳项目在内);其次为中车株洲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获取了85万千瓦风电指标;山高新能源获取80万千瓦指标。
据统计,已有64个风电项目完成竞配,规模共计13.9GW。梳理项目情况见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办法》(内能源新能发〔2025〕6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5〕6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工作原则,现启动锡林郭勒盟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现就锡林郭勒盟2025年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置规模与范围
本次申报上网消纳竞争性配置风电项目总规模为110万千瓦,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
二、竞争性配置程序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组织开展本次竞争性配置优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属地初选上报。各地区要根据可接入变电站条件,确定本地区内申报项目数量及规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项目初选推荐工作。经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初选并经旗县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华润大厦六层0613室)。
2.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正本1份、副本7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报材料正本、副本内容要保持一致。申报材料应密封,密封处粘贴封条并加盖相关地区能源主管部门及申报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与纸质版内容要保持一致。
3.组织优选评审。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会同锡林郭勒供电公司专家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全封闭集中开展评审,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分并对项目得分进行排序。
4.优选结果公示。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根据《管理办法》和《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小组评审结果,科学确定项目选址、择优选择投资企业,在取得电网企业支持意见并经盟行署审定同意后,确定具体实施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所属集团、申报规模、建设周期、创新示范信息等,并由锡林郭勒盟能源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上报审核纳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自治区能源局最终审核。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电项目投资能力;未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在锡林郭勒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和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
2.申报本批次项目的企业中,同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投标(含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子公司投标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投标授权。
3.允许申报主体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若申报主体为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联合体协议,明确股权比例等情况。
4.申报主体(含联合体各成员,下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申报主体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申报主体应按要求编制和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单个申报项目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同一申报主体最多可以申报1个项目,同一旗县报送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3个。
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风电选址及送出线路路径主动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并取得所在旗县相关主管部门排查意见。
3.旗县应协助审核确保申报项目选址“唯一性”,场址不得重叠,否则取消申报项目参与竞争性配置资格,相关损失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4.申报方案应按照项目申报方案编制大纲编制,明确站点风能资源条件、场址条件、电站建设方案、接网方案、经济性测算、技术先进性、创新示范等内容。申报方案应附接网方案,明确拟接入的变电站、接入电压等级、送出工程距离和路径等。
5.鼓励申报项目创新采用提高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涉网主动支撑能力,增强频率、电压耐受能力和支撑调节能力,能够平抑新能源发电出力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先进设备。
四、其他要求
1.按照《通知》要求,相关旗县要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统筹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情况、新能源资源禀赋、电网接入条件、电力送出距离等经济性、合理性、安全性以及工业园区下一步绿电直连项目布局需求等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选址。
2.锡林郭勒供电公司要指导并配合相关旗县合理确定新能源项目选址、接入条件等,确保新能源项目可接入并网。
3.通过竞争性配置的项目应于核准(备案)2年有效期内实质性开工建设,确需延期开工的,应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核准(备案)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为1年。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的,予以清理废止。
4.投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和核准(备案)要求开展项目建设,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或股权。同一集团内业务调整等确需变更项目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5.相关旗县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规范申报秩序、把好初审关。务于2026年1月6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博
联系电话:0479-8285610;15847916565
提交材料地点:锡林浩特市华润大厦六层0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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