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户政服务便捷化、高效化水平,回应群众新期待和新要求,省公安厅在原有20项户籍业务和居民身份证业务“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全省通办”业务范围,锚定群众办理购房落户时需在现居住地和房屋所在地往返跑问题,以吉林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改造业务办理系统,打破必须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传统模式,建立业务传输通道。群众可就近就便在全省任一派出所提出申请,窗口民警受理业务后通过消息功能,将业务推送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完成购房落户业务,真正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无需群众自行路途往返。
业务受理条件:
群众持有《不动产权证书》且通过社会资源核验能够查询到的,可申请购房落户“全省通办”。
业务办理地点:
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购房落户“全省通办”申请书》(无需自带,现场填写)
办理时限:
受理地派出所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推送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办结业务。
来源: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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