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创新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为辖区内处于行为矫正关键期的特殊学生,量身打造了一堂“靶向式”法治教育课。
庭审案件被告人王某某曾因盗窃罪获刑,刑满释放后未满1年,又翻墙潜入学校实施盗窃,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项出示证据,清晰还原作案过程,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详细阐述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并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深度剖析王某某从“顺手牵羊”的侥幸心理,逐步滑向犯罪深渊的演变轨迹。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旁听过程中,同学们的神情从最初的好奇转变为凝重。“真实的庭审带来的震撼,是课堂说教无法比拟的。”该校校长陈某某坦言,“鲜活的案例、严谨的审判,让孩子们对法律有了更直观、深刻的认知。”庭审结束后,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干警趁热打铁,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深入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诱因、严重危害及相应法律后果,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消费观。
此次活动是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办案+治理”双向发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的一次实践探索,通过让司法审判走进特定青少年群体,以沉浸式体验传递法律的威严与温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该院将持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构建“惩、防、教、治”一体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通讯员 陈玟妤)
原标题:“庭审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红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