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现对教育部评奖办初审通过的成果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家民委教育司提出。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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