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近日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华仁”)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作出的一审《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本案原告的起诉。该案涉案金额约2.84亿元,公司表示目前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据悉,本次诉讼源于股权转让纠纷。宜春聚特星商贸中心(有限合伙)等五名原告(以下统称“本案原告”)曾于2024年将华仁药业及曲江华仁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曲江华仁支付2022年度及2023年度业绩承诺期对应的股权转让尾款2.56亿元及逾期违约金,并要求华仁药业承担连带责任。
公告显示,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曲江华仁已于2024年另案将本案五名原告及相关方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陕01民初383号),要求撤销2021年7月23日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并要求相关方返还股权转让款5.44亿元及资金占用费2.43亿元。目前该案尚在一审程序中。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江华仁提起的(2024)陕01民初383号案件中,《股权收购协议》撤销与否,是本案原告是否为适格诉讼主体的基础。在另案未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前,本案原告主体身份不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故裁定驳回本案原告的起诉。本案原告可待另案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再行确定是否继续起诉。如不服本裁定,本案原告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此外,华仁药业在公告中披露,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851.5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5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金额为2,733.94万元,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金额为3,117.58万元。
公司表示,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