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发布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64,917,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8%。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减持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
在减持数量及比例方面,石政民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公告明确,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股东持股及承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石政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所持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石政民 | 无 | 64,917,332 | 43.28% |
| 石义民 | 董事长 | 25,952,535 | 17.30%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前任董事,石政民曾作出多项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承诺。其中包括: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在法律规定或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总数的50%等。公告同时指出,石政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且各项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公告特别提示,石政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合规性方面,公司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明确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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