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035,证券简称:精创电气)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两项重要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超飞先生主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孟文翔、强婧仪律师对会议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显示,共有11名股东出席或授权出席会议,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394,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4,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公司在任的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对两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股数:37,39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 反对股数:4,22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同意股数:37,39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 反对股数:4,22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两项议案均获得了与会股东的高票通过,且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律师见证意见指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精创电气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制定则有助于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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