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畅凯
本报讯 “感谢媒体的关注,感谢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特事特办,我们领证了!”昨日下午,市民吴先生通过微信向本报记者发来他与爱人崭新的结婚证照片。因“补领”与“补办”一字之差而陷入再婚困境的吴先生,在媒体的关注和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动作为下,与爱人开启人生新篇章。
去年12月24日,吴先生与未婚妻前往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查询发现,系统显示吴先生在2007年到2018年间的一段婚姻依然“存续”,这导致吴先生无法领证。
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吴先生的个案并非孤例。过去因婚姻登记系统未全国联网、历史档案管理不完善或当事人自身声明不实等因素,类似情况时有发生。解决此类问题,通常需要厘清事实,撤销或作废错误的登记信息。根据相关规定,除受胁迫结婚等特殊情况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无权直接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往往需要通过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撤销错误的登记行为,或由登记机关在查明情况后,在系统中将错误信息撤销。
据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庞主任介绍,在了解到吴先生的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后,婚姻登记处高度重视,本着“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宗旨,启动了特事特办的协调处理机制。最终确认了吴先生真实的婚姻状况,依法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
吴先生领证问题圆满解决,体现了民政部门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能够关注个案的特殊性与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主动寻求解决方案。本报提醒,在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时,务必准确理解“补领”与“补办”的区别,如实向登记机关声明婚姻状况,避免因一时疏忽或图省事而带来长久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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