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据1月7日《工人日报》报道,北京交管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尝试在北京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2025年,全年累计受理群众救助申请2882起,同比上升26.96%,使用救助资金1.17亿元。
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伤者可能在瞬间遭受严重伤害,黄金抢救时间往往以分秒计。然而现实中,一些家庭因筹款困难、事故责任认定未明、保险理赔流程较长等原因,陷入“治不起”的困境。“时间就是生命”,北京此番推出的“无费用先行救治”机制,正是直面这一痛点,以政府信用为背书,将救人一命置于费用考量之上,从制度层面破解“救与等”的矛盾。
这一举措背后,藏着城市治理理念的转型。交通事故不再被单纯视为“责任纠纷”或“法律事件”,而是被延伸理解为“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和“社会救助场景”。相关部门主动承担起“第一响应人”的角色,用制度力量为生命护航。
同时,相关机制也展现了精细化治理的智慧。它并非简单的“免费救治”和“政府买单”,而是建立在一整套制度设计之上。具体而言,公安、交管、保险、财政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构建起垫资-追偿-保障的闭环体系,确保救治不中断、责任不落空、资金可追溯,既为交通事故伤者打开生命通道,也维护了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当然,未来的推广过程中,这一机制仍有可优化的细节,例如,如何科学界定“先行救治”的范围?如何让费用追偿更高效?相关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摸索。
现实中,除了交通领域之外,“无费用先救治”正在融入更广泛的应急医疗救助体系。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部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为人民健康兜底,这正是“健康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
某种程度上,一个真正有温度的城市,不仅在于楼有多高、路有多宽,更在于生命被珍视、权利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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