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祁玉洁)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甘肃省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规范全省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与响应程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案》系统梳理了农村沼气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窒息、中毒、淹溺、机械及电气伤害等各类风险隐患,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尤其在节假日、灾害天气等重点时段强化预警监测,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针对农村沼气常见事故类型,《预案》提供了系统、可操作的先期处置指引,涵盖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有限空间科学救援、淹溺及机械电气伤害现场急救等内容,着重强调科学施救与次生灾害防范,切实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户的应急自救能力。
《预案》明确,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农村沼气生产经营单位(含沼气用户)须立即向事发地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农业农村部门依据事故分级响应规定逐级上报,初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信息来源,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及失联人数,初步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并根据事故进展和救援情况做好续报与终报工作。
责任编辑:王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