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1,简称“公司”)近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披露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公告显示,公司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30件一审判决合计获赔141.48万元,另有1件案件诉讼请求金额由6352.81万元变更为20876.19万元,目前尚未判决。
公告指出,上述案件均涉及公司重整前事项。其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案件前期已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提起上诉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法院审理。此次原告申请将诉讼请求金额大幅上调至2.09亿元。此外,30件一审判决案件的原告诉请金额合计520.91万元,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合计141.48万元。
除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外,公司还新增1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33.95万元,该案件目前尚未判决。
公司表示,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依法主张权利。同时强调,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以下为本次公告涉及的主要案件情况:
| 案件类型 | 数量/件 | 诉请金额(万元) | 判决金额(万元) | 进展状态 |
|---|---|---|---|---|
|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变更诉请) | 1 | 20,876.19 | - | 尚未判决 |
| 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 | 30 | 520.91 | 141.48 | 已判决 |
| 买卖合同纠纷(新增) | 1 | 33.95 | - | 尚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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