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转自:嘉兴日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故乡”不只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更是心灵上的寄托,承载了人们对于回不去的往昔那美好的印象与想象。但人终究又是要返回故乡的,当远方的风吹散梦中的花香时,散碎的记忆浮现出温暖的热度,回首望去,那便是自己的面孔——“每一个离开又归来的人,都会活成自己的故乡。”
在《风把故乡吹远》一书中,茅盾文学奖得主刘亮程以41篇散文与3篇访谈的形式,记录下了他在梦中的记忆碎片,以曾经的那个自己、那个孩子的视角,重新行走在新疆的大地之上。他写他成长的村庄,写他老去的后父,写逃跑的马儿,写看门的狗,写一个人的出生,写一个人的死亡……在书末的访谈里,他将自己比作一条农村里的狗,“在长夜里,独自醒来,对月长吠”。
刘亮程擅长写落寞,他写那个承载了唐家希望出生的男孩唐八,却从未对其有过正面的描写,而是写他来到世间的盛大的欢迎仪式,写喧嚣的锣鼓将他从梦中唤醒;再以宁静的村庄,旁人的话语引出这个男孩的命运——“唐家的傻儿子昨晚上死了,唐家人也没吭声,悄悄拉出去埋了。”读至此处,不由得感叹世事的无常,但世事无常并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所有内容,从锣鼓喧天到悄然无声是无比的落寞,这落寞的寂静足以激发哲思——当唐八作为下一代唯一的男丁而出生时,他便是“希望”的象征,一切热闹都归于他。可当唐八以“傻儿子”的身份死去时,他便成了唐家的家丑,只能悄无声息地被埋葬。
刘亮程笔下的动物,总是拥有一种近乎人性的灵性,令人恍惚之间竟无法判断他所写的究竟是人是物。他写一匹逃走的马,写的是人与马付出同样沉重的劳动,但马终究要进到人的肚子里面,而人吃了马肉、喝了马奶、穿上马皮做的靴子,竟隐约有匹马在体内奔跑,以异样的激情“撒点人的野和牢骚”。“马”向来被视作一种自由的象征,但马又为何会心甘情愿地让人坐在自己的背上?或许答案归根到底,无非“习惯”二字,马已经习惯了“背负”的感觉,无论驮运的是人是物,都已经成为马儿的一部分,乃至于身上的人都成为它那外置的器官。
可马儿又为何会逃跑,孤身跑向荒野,连着它无法挣脱的马车,向着必死的结局而去?我不知道,作者同样如此——“但我们确实不懂马啊”。然而,那一年,他在野地上看着一大群的马在风中屹立,他竟也产生一种丢掉手里的镰刀,向它们奔去的冲动。或许,马的天性是奔跑,但那奔跑的天性并非源自自由的欲望,而是一种对于命运的逃离,而骑马的人也一样,借着马的速度摆脱人的厄运。
我由衷地喜欢这句话:“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人生来是不由自主的,种种的条条框框改变着我们,希望、命运、责任……这些沉甸甸的词汇,日复一日地将我们纳入名为“习惯”的体系之下。诗人们赞颂着胡杨的不畏风沙,但作者却知道,胡杨也会随着风沙而摇摆,乃至匍匐;但当风沙吹尽,胡杨将会再次将自己扶起,正如人因知晓自己预定的前程而再度在风过之后站起来。风把故乡吹远,而我们把自己活成故乡的模样,在人生的路途上矢志做孤独的旅人。
这是一本由哲思与记忆的碎片散落而成的书,我不能语尽其全部,但我可以坦诚我的感受——那是我们共同的梦,是由寄托与幻想所编织的故乡的影像。
■赵昱华
《风把故乡吹远》
刘亮程 著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上一篇:“拿捏”美景
下一篇:二十年,他们把周末过成了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