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宜新材(维权),证券代码:688033)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力新陶”)、公司董事长吴佩芳女士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邦银金融”)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4621.84万元。目前,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尚未开庭审理。法院已裁定冻结公司、天力新陶及吴佩芳女士名下银行存款4621.8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起因于2024年2月天力新陶与邦银金融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根据合同,天力新陶将其自有物出售给邦银金融后回租使用,天宜新材及吴佩芳女士为该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邦银金融依约支付了1.3亿元租赁物购买价款,但天力新陶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未履行,构成根本违约,天宜新材及吴佩芳女士亦未承担保证责任。邦银金融因此提起诉讼,要求天力新陶支付租金、留购价款、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天宜新材与吴佩芳女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主张对租赁物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天宜新材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目前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详情 |
|---|---|
| 案号 | (2025)豫0194 民初33212 号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原告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1 | 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被告2 |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3 | 吴佩芳女士 |
| 诉讼请求主要内容 | 1. 支付租金46,038,121.90元、留购价款100元;2. 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5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50,185.17元及后续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3. 支付其他违约情形违约金130,000元;4. 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5. 对租赁物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6. 被告2、3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涉案总金额 | 4621.84万元 |
| 法院受理情况 | 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 财产保全情况 | 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存款4621.84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
此外,公告中还披露了公司当前面临的多项风险。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并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时,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问题突出,因欠款面临多家机构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查封冻结,已对日常经营、募投项目进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仍有部分未审结诉讼,若败诉将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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