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再次走进被建议单位,跟踪督促做好“清单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025年初,丹徒区人大代表邢朝富在社情民意走访中发现,多处住宅小区的群众反映,小区消防设施不同程度存在设备缺失、器材破损、指示标识故障等问题。“问题大部分出现在老旧小区,这些隐患也很难被关注到,一旦发生火灾,每一个隐患都可能对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造成不利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受到威胁。”依托代表意见和检察建议转换机制,邢朝富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至丹徒区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丹徒区检察院迅即与该区消防救援部门联系,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资料、走访居民等方式核实问题线索。经调查,2025年5月,该院依法立案后向三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三家行政单位迅速采取行动。
整改效果怎么样?能不能结案?2025年7月,丹徒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应邀参加。
“现在家门口的消火栓还是无法出水,刚才物业公司解释说是施工周期长、资金筹集困难等原因造成的,作为群众代表,这个回复我不接受。”
“刚才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三家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能够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涉案小区物业公司就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但未完全整改到位。”
“参考听证员、群众代表的意见,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提出案件不予终结审查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在办案检察官阐述案情、被建议单位介绍整改情况后,听证员就整改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发表了“不满意”的听证意见。因被建议单位整改未达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案件不予终结审查的做法获得代表认可。
“消防安全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群众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将代表意见、群众满意度作为办案重要参考,是司法全过程民主在检察环节的充分体现。”作为整个案件的亲历者,邢朝富深有感触地说。
“听取代表意见,回应群众呼声,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该案中,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以代表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高质效办案的评判标准,既是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发力的有益探索,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丹徒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张扬说。
据悉,目前,该院已协同三家行政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补充建议,督促落实对账销号、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