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马留健 封颖慧)近日,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签署《关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沟通会商、多元保护、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升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构建全链条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格局。此举是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种业振兴战略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构建全链条保障格局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我省作为粮食生产大省、流通大省和储备大省,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近年来,与种业保护相关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呈多发态势,主要体现在小麦、玉米等制种产业引发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为了强化行政与司法联动保护,省法院与省农业农村厅在备忘录中主要达成了四方面共识:一是共建“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快速解纷通道,联合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探索解纷路径,不断提升解纷效能,降低品种权人维权成本;二是探索行政执法中收集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采纳规则,不断减轻品种权人的举证负担。三是建立健全种业知识产权沟通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业务协作与技术支持。四是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双方联合或分别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普法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种业品种权的意识。
接下来,省法院将以此次成功签订备忘录为契机,加大与省农业农村厅及下属农业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建立规范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为基础,以创新链建设为抓手,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开放诚信的种子市场环境,推动我省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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