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拒绝后,网格员还是进了屋。”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网格员在夜间上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仍入户拍照记录,而且一周遭遇三次检查,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该市民认为,此举不仅扰民,也涉嫌侵犯其隐私。
对此,涉事街道办回应称,近期组织网格员集中开展了“敲门入户”行动,重点向居民宣传家庭安全用电知识,排查消除相关安全隐患,并已规范要求,将注意方式。入户初衷是好的,排除消防隐患是必要的,但网格员“强行入户”“到处拍照”等行为,却已踩了红线。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网格员既非执法人员,也未获允许,就强行进入居民家中,已涉嫌侵犯公民住宅权;未经居民同意,就在家里“到处拍照”,也已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都不是小事。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取得个人同意,才可以采集个人信息。民法典也明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因此,别说是网格员,任何人没有执法权也不能强行进入居民家里;如无紧急情况,即便是执法人员进入居民家,也需事先取得书面授权。而且,网格员在晚上11点多敲门、入户,打扰居民休息,还涉嫌侵犯安宁权、休息权。
网格员“强行入户”“到处拍照”,涉嫌逾越多条红线,影响恶劣,居民网上投诉可以理解。网格员频繁上门、电话联系及要求添加微信,对居民生活造成困扰的事情也不鲜见,亟须重视。
针对此次事件,涉事街道办已组织召开“敲门入户”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对网格员的入户指导与业务培训,规范着装、沟通、行为等方面要求。
这当然值得肯定,也很有必要。规范网格员入户行为,就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红线,如有逾越行为,初衷再好也须坚决禁止。
不可否认,基层事务琐碎、复杂,网格员是基层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各地也通过严格考核来倒逼网格员履职尽责。但此次事件提醒,要对网格员加强规范管理,明确授权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才能避免其行为“出格”,背离基层治理初衷。
撰稿 / 冯海宁(媒体人)
编辑 /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