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8日反馈了督察报告。甘肃省委、省政府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建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省级整改领导机制,将督察反馈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制定213项整改措施,出台工作调度、核查督办、验收销号等配套制度,建立省级干部包抓机制,“一案一策”抓实整改。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凝聚起狠抓整改工作合力。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25项,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680件,其他整改任务正在逐项推动解决。
省委、省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督促改、以改促治,持续推进各项问题有力有序整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记者顾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