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全面规范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其中多项内容与气象防灾减灾密切相关,为提升全省应对自然灾害、特别是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办法明确,应急预案体系必须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针对自然灾害易发区域,办法特别强调,地震、洪涝、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应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针对性应急演练。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须明确监测预警、分级响应等机制,市县级预案更需细化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现场处置措施。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则侧重预警信息传播、人员疏散等先期处置环节,确保预警到人、责任到岗。办法还强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应急预案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省、市、县、乡四级预案数据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各地各部门需加强本领域应急预案数据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为气象风险研判和应急决策提供支撑。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四川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者:赵欣 责任编辑:郭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