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定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和《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两部与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新规,让平台规则制定走向阳光公开,将直播带货带入规范赛道。
“仅退款不退货”“全网最低价”……昔日消费者耳熟能详、又爱又恨的平台规则,如今有了明确的制度约束。新规要求平台修改重要规则需提前15天公示,并设置合理过渡期。更关键的是,消费者如不接受新规,平台不得设置障碍阻止退出。过去,平台一家说了算的“一言堂”情形,在新规施行后将一去不复返,消费者的选择权将得到有力保障。
曾几何时,直播带货中“谁在卖货”“出了问题找谁”的维权难题,考验着不少消费者的维权耐心。新规首次明确了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等各方责任,要求身份信息必须真实可溯。直播带货链条上的每个参与主体都被贴上了电子标签,产生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后,消费者可以按图索骥、依法维权,避免陷入“踢皮球”的尴尬境地。
新规将监管关口前移,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平台需要建立规则沟通协商机制,设置便捷申诉渠道,并保障消费者要求人工复核的权利。平台监管不再只是事后灭火,而是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交易全过程。对于直播带货,平台还需对高影响力直播间采取实时巡查,建立风险识别和黑名单机制。老年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不再担心链接无处可寻、交易过程层层叠叠难以保存,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有迹可循。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创新性地将流量监管纳入监管工具箱。监管部门可将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平台应当对违规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处置措施。这种直击要害的“点穴式”监管手段,将使违规者因为剧烈的“痛感”而对违规结果望而生畏、让经营行为力求合规。与此同时,数字人直播等新技术也被纳入监管。新规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必须显著标识,防止新技术成为虚假宣传的技术帮凶。这种前瞻性规定展现出新规对行业新形态新矛盾的精准把握。
网络消费环境中的消费者权利得到了更加明确的制度化保障。针对备受诟病的“大数据杀熟”,新规明确禁止对同等交易条件设置不同价格;对于会员权益缩水问题,规定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面修改规则减损会员权益;在直播带货方面,新规要求明示价格比较基准,禁止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虚假宣传……新规中的诸多条款,令各类网络消费陷阱无处遁形。
随着各大平台主动调整规则,适配即将到来的监管要求,消费者将明显感受到平台客服回应更快,维权流程更顺,消费环境更透明。如此,消费者才能真正放下顾虑,安心享受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带来的便利与实惠。(徐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