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据1月11日《经济观察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超过4300家企业被剔除出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行列。仅2025年12月,江西省、北京市、青岛市、四川省等十余个省市就取消了800余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不乏上市公司的身影。高新技术企业被“动态摘帽”,这不是第一次,近年来一些企业被剔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评定需要企业在研发费用占比、专利数量等方面达到一定要求。对企业而言,一旦获评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获得奖励和税收优惠,而且该名号还将成为企业的金字招牌,带来诸如贷款优惠、业务拓展等后续发展的实惠;对地方来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则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
正因此,一段时间以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发展迅速——企业积极申报,第三方公司积极协助,地方出台相关评定奖级措施等。《中国火炬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6至2018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曾以超过30%的速度激增;2020年至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增长了83%,超过50万家。
但在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比如一些企业获评后却未能精心维护好这一招牌,包括没能实现科研经费投入比例的稳定或增加,或在科研费用的构成上耍小聪明,企图在三年一次复核时蒙混过关,这些都违背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衷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义。因此,国家有关方面近年来对已认定但在实际发展中不符合条件的高企实施“动态摘帽”。
通过“动态摘帽”,一方面可让财政、税收等有限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切实为高科技进步、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另一方面,也向社会表明:支持企业高科技高质量发展,是支持真正舍得高科技研发投入、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的企业,而非企图钻制度空子、只想享受红利却不愿进行科研投入的企业。这既维护了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严肃性,也能促进真心搞科研的高企更坚定科研发展之路。
当然,也要看到,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制还有值得完善之处。比如,应强化科研经费常态化飞行检查,避免一些企业在研发经费投入上“重申请、轻平时、造节点”;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年投入比的问题上,也需更加灵活,对于一些临时性非常态的销售收入等,要区分情况予以扣除,避免误伤一些真心投入研发,却因意外临时收入而稀释了年度研发经费占比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被“动态摘帽”是一项科学管理机制,不仅是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制度的刚性需要,更是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必须。期待有关方面不断完善、用好用活这一机制,促进制度善意更精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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