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公民身份号码:371329********0611):
我局于2025年6月13日依法向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沭综执罚字〔2025〕4005号),处罚款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上述处罚决定书已于2025年6月14日邮寄送达,你至今未履行义务。因《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沭综执催字〔2025〕4005号)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自公告发布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崔耀文
联系电话:0539-6219110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