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25,简称"药石科技")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059.03万元,分别投入至"新分子药物研发平台项目"和"新分子药物建设项目"两个新增项目,以应对公司新分子药物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发展需求。
原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药石科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额92,809.0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 投资进度 | 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 |
|---|---|---|---|---|---|---|---|
| 1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30,300.00 | 22,745.09 | 9,071.83 | 75.07% | 2026年6月 |
| 2 | 山东药石药业有限公司 | 药物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027.68 | 5,914.50 | 476.99 | 98.12% | 2023年12月 |
| 3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27,875.06 | 27,947.25 | 100.26% | - | |
| 4 | 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 | 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 | 29,533.89 | 1,844.67 | 29,339.00 | 6.25% | 2026年7月 |
| 合计 | 93,736.63 | 58,451.50 | 38,887.82 |
本次拟变更的"创新药及关键中间体CDMO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原计划总投资48,63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9,533.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844.67万元,待支付金额3,279.97万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26,059.03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变更原因:新分子药物业务爆发式增长
药石科技表示,变更募投项目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分子药物(多肽、寡核苷酸、XDC等)业务快速增长,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订单金额同比增长超过100%,成为推动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之一。然而,公司现有的新分子药物研发与生产资源已无法满足当前业务发展需要,特别是高端研发平台以及中试至商业化阶段的生产能力已成为制约业务持续增长的关键瓶颈。
新增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拟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059.03万元分别投入以下两个新项目:
新分子药物研发平台项目
该项目由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总投资17,1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800万元,建设周期36个月。项目将建成新分子实体设计与合成平台、工艺开发平台、分析开发与质量控制平台、制剂与递送技术平台等关键技术平台,满足多肽、寡核苷酸、XDC等新分子药物一体化研发服务需求。
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投资 | 8,250 | 是 | 16,800 |
| 设备投资 | 8,550 | 是 | |
| 预备费 | 360 | 否 | - |
| 合计 | 17,160 | - | 16,800 |
新分子药物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浙江晖石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总投资14,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259.03万元,建设周期36个月。项目将改造利用现有车间,购置合成仪、裂解仪、反应釜等生产设备,满足化学合成新分子药物CDMO项目生产需要。
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是否使用募集资金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土建工程 | 877 | 是 | 9,259.03 |
| 设备购置费 | 7,732.9 | 是 | |
| 安装工程费 | 3,934.1 | 是 |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48.6 | 是 | |
| 预备费 | 407.4 | 否 | - |
| 合计 | 14000.00 | 9,259.03 |
据介绍,新分子药物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投资回收期为5.06年(含建设期),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10%。
对公司的影响及审批情况
药石科技表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能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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