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椰 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十五五”期间,我国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入倒计时,根据首批建设名单,最快的园区需要在2027年建设完成(后续还需验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设零碳园区有八项重点任务,园区用能结构转型被视为首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2025年12月新闻例会上表示,入选首批建设名单的52个园区,主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较强。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供”,预计建成后直供比例不低于园区用电量的50%。
近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凡鹏飞表示,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试验场”,零碳园区的“零碳”意味着园区须综合采取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等管理方式,为新能源供给消纳提供新模式。总的来看,零碳园区供电方式将呈现“3+2”相互补充的格局:包括绿电直连、绿电就近接入园区增量配电网、分布式绿电自发自用三种绿电直供模式。以及绿电绿证交易、虚拟电厂获取绿电两种补充方式获得绿色电力。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图源:采访对象供图)三种绿电直供主流模式
《21世纪》:如何理解“零碳园区”的含义及定位?在《通知》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中,园区用能结构转型被视为首要任务,当前推动这一转型面临的最大现实挑战是什么?
凡鹏飞: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试验场”,零碳园区的“零碳”意味着园区须综合采取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科学配置调节性资源、强化需求侧管理等方式,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而为新能源供给消纳提供新模式新实践。
推动零碳园区用能结构转型,需要进一步探索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多元投资机制、运营机制、价格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平衡好传统电力热力大系统与零碳园区小系统关系。通过破解体制机制壁垒、理顺生产关系,才能确保零碳园区高质量发展。
《21世纪》:在规划设计阶段,实现园区高比例绿电供应的主流技术路径有哪些?不同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在路径选择上应重点考量哪些因素?
凡鹏飞:零碳园区有三种绿电直供的主流模式:一是绿电直连。风光和生物质发电等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的清晰物理可溯源。
二是绿电就近接入园区增量配电网。这种模式不仅为绿电就近消纳打开新的空间,还将为实现“一对多”和“多对多”园区绿电直供探索新的路径。
三是分布式绿电自发自用。在园区内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实现绿电就地生产与消纳,有利于提升零碳园区的绿电自给率。
《21世纪》:除了直接供能,园区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获取绿色电力?东、西部不同的园区该如何选择发展路径?
凡鹏飞:除了通过上述三种方式实现50%及以上的绿电直供,园区还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补充获得绿色电力:
一是绿电绿证交易。在流通环节以市场化方式采购绿电绿证,这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条件受限、无法高比例直供或自建电源的园区,为其提供了绿电绿证获取的灵活途径。
二是通过虚拟电厂获取绿电。虚拟电厂可以将点多、量大、面广的分散式绿电资源有效汇集、定向引流到零碳园区中去,实现绿电供需两端小时级的精准匹配和高效互动。
总的来看,零碳园区供电方式将呈现“3+2”相互补充的格局,这将带动全社会园区电力供应体系向着绿色化、多元化和市场化方向转型。
对于东、西部园区的路径选择策略,其核心原则是:几乎不存在单一的“最优模式”,高效、经济、可靠的零碳园区必须采用“组合模式”。但组合的优先级和侧重点因禀赋而异。决策过程中需重点考量:资源禀赋与物理条件、经济性与成本收益、技术可行性与系统协同、政策与市场环境、产业链与用能特性等因素。
“园中园”适用转型难度大的存量园区
《21世纪》:如何看待首批名单中52个园区在地域分布和主导产业类型上的不同?
凡鹏飞:首批试点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试验场,在“十五五”能源转型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具有标杆引领战略价值,为“十五五”建成100个左右零碳园区积累可复制经验,推动能源系统与产业结构协同转型。首批试点布局在地域上实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既包括西部绿电资源富集区,也涵盖东部产业与出口前沿,确保各区域均有示范样本。产业上以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能源集聚型产业为主,突出“以绿制绿”导向,也涵盖对化工等传统高耗能产业的零碳、近零碳改造。其战略布局体现了国家层面的系统性考量,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平衡资源禀赋差异,强化产业绿色升级、引导战新产业集聚,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资源可支撑区域有序转移。
《21世纪》:首批名单中园区的建设范围为何有的是“园中园”,有的却是“整体”?不同的园区建设周期有的需要3年,有的却需要5年,为何会出现这种差异?
凡鹏飞:“园中园”与“整体”园区的核心区别在于建设范围与转型路径。“园中园”指在现有大型园区内,划出边界清晰的特定区域进行零碳化建设,大部分首批试点均采用这种模式,适用于现有产业基础复杂、全面转型难度大的存量园区,可通过局部突破形成示范效应。“整体”是要对整个工业园区进行系统性、全域性的零碳化改造或新建,适用于新建园区或产业结构单一、转型基础较好、历史包袱轻或资源禀赋极佳的园区。
3年至5年的建设期由园区在申报时根据自身基础合理设定,避免了“一刀切”和盲目追求速度,体现了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的原则,其差异主要源于:一是初始禀赋、基础条件不同;二是任务复杂度不同,尤其是存量高载能园区、产业多元的综合园区,建设难度更大;三是技术落地周期不同,部分产业降碳需突破工艺替代技术,技术验证与落地周期长、时间跨度大。
应对绿色贸易挑战的桥头堡
《21世纪》:在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背景下,零碳园区是否能帮助企业应对贸易挑战?
凡鹏飞:在全球绿色贸易规则加速重构的背景下,零碳园区通过系统性的低碳转型设计,构建可溯源的绿色能源供给体系与全流程碳足迹管理能力,能够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新型贸易壁垒带来的碳成本压力。依托绿电直连直供、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虚拟电厂等创新模式,零碳园区可以为出口企业从源头降低产品碳足迹,确保满足国际供应链日益严格的低碳标准要求。
作为产业竞争力重塑的关键枢纽,零碳园区通过“以绿制绿”的发展模式,吸引绿色产业聚集,培育新质生产力。这种集聚效应不仅能够系统性降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规成本,其规模化发展更从技术创新、成本优化、标准制定等多个维度增强了中国在全球绿色产业链中的话语权与韧性。因此,零碳园区作为应对绿色贸易挑战的桥头堡,既是应对当前贸易壁垒的战术屏障,更是主动参与并引领未来绿色贸易规则制定、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战略平台。
《21世纪》:对于入驻企业而言,建设零碳园区能给企业带来哪些最直接的经济与环境效益?
凡鹏飞:对于入驻企业而言,零碳园区通过系统化的绿色能源供给与资源高效利用,能带来直接的经济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上,零碳园区拉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如带动电网等基础设施控制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如绿电直连、增量配网、虚拟电厂、绿电绿证交易、能源服务、碳管理、智慧运维等)以及提升园区能碳管理水平等,实现治理能力与运营效率的精细化提升,从而有效缓解企业前期投入压力,降低综合用能成本。同时,可溯源的绿电系统帮助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绿色贸易壁垒,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环境效益上,零碳园区为入驻企业降低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和环境足迹提供了一条清晰且可行的路径,并通过氢能替代、低碳工艺等“以绿制绿”模式,塑造具有溯源能力和减排实绩的绿色供应链优势。总体来看,这一模式对亟待降本增效的高载能出口企业以及谋求绿色转型升级的传统制造业具有尤为突出的综合价值。
《21世纪》:从“入选名单”到“真正建成并可持续运营”,园区还需要突破哪些重点和难点?
凡鹏飞:从“入选名单”到实现可持续运营,零碳园区面临的挑战不仅在于先进降碳技术带来的高额前期投入和技术障碍,更面临系统性的机制创新与商业模式的可行性构建。要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在园区内部安全、经济、高效消纳,需进一步探索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电价与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跨主体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同时,还需统筹协调传统电力、热力“大系统”和园区零碳“小系统”的关系。只有通过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优化和重构生产关系,才能确保零碳园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