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2020年至2023年间,男子欧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微型摄像头、手机等偷拍设备,放置在多处卖淫场所进行偷拍后,制作淫秽视频9000余部。
其中,有3000多部是具有研究生学历、武汉某规划研究院职工叶某帮忙剪辑的。欧某、叶某二人分别获利5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欧某、叶某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叶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欧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认定,欧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叶某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津云、深圳新闻网、中国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