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1月17日,据人民银行官网,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就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