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怎么用,谁说了算?
据第一财经报道,近期,上海、河南、黑龙江等省份密集出台针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专项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公共收益的来源、归属、管理和使用方式。上海、黑龙江等地,还明确要求建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制度,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监督。
说起小区公共收益,不少地方的业主都有“雾里看花”的感觉,只知道它的存在,不清楚它有多少。多地陆续出台的专项管理规定,就是以制度的“明白纸”破解公共收益的“糊涂账”,让小区公共收益真正惠及业主。
小区里张贴广告的电梯、灯箱,收取进场费的充电桩和快递柜,实行停车收费的公共停车场等全体业主共有的设施和场地,都是业主“肉眼可见”的公共收入来源。但是,最终公共收益有多少,往往是全凭物业“自觉”。一些物业懒得公示,或者象征性公示其中一部分,一本“糊涂账”掩盖了收支不明、挪用侵占等各种问题。
公共收益“看不清,摸不着”,不仅不能给业主提供获得感,反而让他们有一种被剥夺感。很多业主能感觉到公共收益里藏着“猫腻”,因为物业的强势和权责的模糊,也只能默默忍受。即便有较真的业主,也会因为拿捏不准各项收入的用途和性质,做不到精准监督。
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并非“法无明文”,而是有法可依。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费用分摊与收益分配,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专有部分面积比例确定。
但是,立法的概述性和笼统性,使得“业主共有”更像是一个泛泛的原则要求。具体如何确定和分配小区公共收益,必须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和细则。
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发布相关政策,旨在通过制度化、透明化监管,让小区公共收益真正“归业主所有、由业主监督、为业主所用”。而明确建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制度,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
比如,一些地方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住宅小区每一部电梯、每一个车位、每一块广告牌产生的公共收入,都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管理。
这些规定,以专门“监管账户”管住物业“乱伸手”,避免小区公共收益成为“唐僧肉”。监管账户的建立,也让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有了可靠的抓手。
当然,目前不少地方还存在业委会覆盖率偏低的问题,业主自治能力薄弱,难以落实业主监督。对此问题,一些地方对物业提出了强制要求,规定物业服务人或业主委员会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公示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且公示期不少于 30个工作日,并对业主提出的异议设置了明确答复期限。这些规定堵死了一些小区物业对业主惯用的“拖字诀”。
总之,各地新规为法律落地提供了操作指南,实现了对小区公共收益的全流程规范,把“糊涂账”变成“明白账”。
小区公共收益在地方有了越来越多的“办法”,体现了基层治理的精细化。而这在数字时代,“一码扫清楚”并不难做到。如果将来业主拿出手机就能看到关系小区公共收益的合同、发票、流水,明白自己应得的收益,那么困扰业主们的“雾里看花”,就能转为“明察秋毫”。
编辑 / 徐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