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光峰科技(688007.SH)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对光峰科技所持有的发明专利ZL200880107739.5(以下简称“7739专利”)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对此,《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致函光峰科技,尝试了解公司对此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以及为何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后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公告披露,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根据光峰科技的说法,公司是ALPD激光技术发明者,拥有“专利护城河+技术壁垒”的核心竞争优势,在激光显示行业上游的核心器件环节处于关键地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显示,光峰科技拥有我国激光显示技术领域底层关键光源架构的核心专利。目前在技术层面,光峰科技公司主页介绍其已推进至ALPD 5.0。
其中,7739专利作为公司早期核心专利,其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荧光激光显示领域的底层关键技术架构方案,是公司拥有的ALPD技术底层关键架构型核心专利。
不过在公司招股书中,光峰科技对核心专利有着不同的表述。一方面强调公司拥有的ALPD技术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激光投影显示产品不可或缺的基础,是难以规避的技术方案;另一方面,公司曾表示上述核心专利属于ALPD 1.0技术,如果被宣告无效,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来看,对7739专利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日是1月7日,审查决定书的发文日为1月13日。截至1月19日午间,光峰科技暂未通过公告披露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发生“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到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等重大风险事项的,应当及时披露其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
进一步梳理不难发现,根据2025年11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00035号),光峰科技名下另一项专利201510464408.9《一种图像显示控制系统及其图像显示控制方法》也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截至目前,也暂未看到光峰科技对此专利的相关披露。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7739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公司在收到通知起3个月内拥有诉讼权利,这也意味着光峰科技的后续应对措施对能否维持这项核心专利至关重要。在此前多轮审理过程中,光峰科技已经对7739专利的权利要求作出了较大调整,专利保护范围有所收缩,随着专利无效案件或将进入新的一轮循环诉讼,光峰科技将如何证明其技术的原创性和创造性,仍有待时间的进一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