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71,证券简称:福石控股)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8%,议案最终以99.06%的同意率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19日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2座901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则开放至当日15:00。
根据公告,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3,301,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9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165,901,166股(占总股本17.2117%);网络投票股东849人,代表股份7,400,100股(占总股本0.7677%)。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表决 | 171,668,966 | 99.0581% | 1,408,700 | 0.8129% | 223,600 | 0.1290% |
| 中小股东表决 | 5,767,800 | 77.9422% | 1,408,700 | 19.0362% | 223,600 | 3.0216% |
公告显示,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中小股东中,77.94%的表决权表示同意,19.04%表示反对,3.02%弃权。
法律意见书结论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霞、朱丽雪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已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包括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公司表示,将根据议案内容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等后续手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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