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短剧儿童演员每天工作16小时#】#部分短剧剧组将儿童演员视为道具#1月17日,短剧演员邢昀发文表示,剧组夜里拍雨戏,一直让一个婴儿淋人造的“瓢泼大雨”。“孩子被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她表示,剧组为节约时间,在拍摄主角镜头时也没有把婴儿换成假孩子。据报道,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800元,部分家长因经济压力接受此类拍摄。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其中明确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当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不得让儿童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根据了解,有些短剧具有超高的制作压力,每部剧的拍摄周期仅为7到10天。这对于许多儿童演员来说,意味着每天长时间的拍摄工作,甚至长达16小时。连轴拍摄、熬夜已经成为常态,很多孩子在片场困倦到打盹、口齿不清。更为严重的是,暴晒、穿极重服饰、拍摄雨戏甚至吊威亚的工作,给孩子们带来了极大的身体负担。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分析称,该剧组让婴儿长时间淋雨拍摄,可能涉及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此事也暴露了目前短剧行业或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工具化”倾向严重,部分剧组在流量和利益等方面的驱动下,将儿童演员视为可以随意使用的“道具”,忽视其权益保护,剧组雇用儿童演员时需采取多项风险防范措施。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表示,作为1岁以下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孩子健康负有首要责任。其拥有是否让孩子参演的选择权,应优先从孩子健康角度出发做决定。若因参演导致孩子身体受损,轻微情况需承担道德谴责;若造成严重创伤,可能需承担故意伤害、虐待儿童等相关责任。(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