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本集团向德国等国家及地区的配套及配件客户销售汽车玻璃。请问欧盟地区业务收入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大致为多少?此外,公司对欧盟市场的销售主要通过哪种方式实现:是以境内主体直接向欧盟客户出口为主,还是通过在欧盟国家设立的子公司进行销售,或通过第三方贸易商、代理商转销至欧盟市场?
董秘回答(福耀玻璃SH600660):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公司对欧洲业务采取“1+N”运营模式:以国内多个临近港口的生产基地作为统一供应链支点(“1”),将产品出口至德国、匈牙利等多个海外基地(“N”)进行玻璃后道附件安装与本地化加工。该模式有效提升了供应链的协同灵活性与响应速度,不仅增强了欧洲客户的黏性,也为其提供了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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