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6 年 1月 21日起,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湖南黄金(代码:00215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21-60231999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2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
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5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0231999)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银科技创新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 月 2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其他详细信息请投资者登陆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了解。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