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证监许可[2023]185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112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805,438.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194,561.53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1912号”《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近日,公司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与广发银行长沙分行湘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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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公司为甲方,广发银行长沙分行湘潭支行为“乙方”,保荐人为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皓月、张贵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并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天际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康代安先生为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职国际内部工作调整,原委派的项目合伙人由康代安先生变更为刘智清先生。变更后的项目合伙人为刘智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亚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为史志强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
刘智清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三、本次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刘智清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次变更的项目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四、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 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