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在2026年1月2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受到处罚的实体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及对公贷款管理不审慎等行为,被罚款880万元。同时,徐杨、钱子昂、沈潜威、郑和兵、鲍莹、林望、吴瑶、高原、许玲、童中宁、曹水洪、章俊、王东慧、徐明焱、吴早生、郑闻凯、朱军、陈方明等相关责任人收到警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罚款475万元,冯翡艳、张旭霞、赵海波、郑鹏、夏胜等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