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两项议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2%。公司9名在任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会议对两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均获高票通过,且无否决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数为59,963,400股,占比99.94%;反对票数为8,800股,占比0.01%;弃权票数为28,300股,占比0.05%,顺利达成通过条件。
议案二: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与议案一完全一致:
同意59,963,400股,占比99.94%;反对8,800股,占比0.01%;弃权28,300股,占比0.05%。
律师见证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婕、张超为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现场见证服务,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参与表决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为联翔股份后续的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完善奠定了基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手续。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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