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百四十七、保险金信托相对于保险,在功能上有哪些优势?
答:保险金信托相对于保险在功能上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受益人范围更广,在保险产品中,未出生的人通常无法作为保单受益人,但通过保险金信托则可以,保险金信托突破了保险在受益人方面的限制。二是受益安排更灵活,相比保险的一次性赔付和受益人的设定约束,保险金信托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设定灵活多样的受益分配方案。三是具有资产隔离与保护功能,在单纯的保险中,理赔金赔付给受益人后,将成为受益人的财产,但可能受到债务和离婚分割的威胁。而保险金进入信托账户后,其名义所有权发生转移,这有助于防止因个人债务、婚姻问题或法律纠纷导致的财产损失。四是财富保值增值,保险金信托的受托人通常是具备较强资管能力的信托公司,会基于信托责任而高效地管理信托资产,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而由保险公司安排给付服务时,未给付的保险金在部分保险机构可能不计算利息或仅按较低利率计算,存在财产贬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