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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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3日讯 (记者 张慧玲)记者从1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不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大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通过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全面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的9项目标任务,其中7项任务超额完成。
据介绍,5年来,内蒙古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整体跃升。工程防御体系不断夯实,昆都仑等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小白河应急分凌区竣工验收,14条主要支流、117条中小河流治理发挥效益,治理河长2777公里,河道行洪能力大幅提升,全区1至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0.13%,集水库、堤防、水闸、分洪区等于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优化。同时,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稳妥有序。
立足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的区情水情,内蒙古更加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干,以重要水库、枢纽为节点,以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农村牧区供水提质为抓手,构建起多层次水安全保障体系。
5年来,内蒙古水网骨干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12个盟市、99个旗县水网建设规划全部完成,加快实施引绰济辽、引绰济辽二期和内蒙古支线等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东台子、嘎海山、琥珀沟等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建设,新增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利基础不断夯实,实施河套灌区、镫口扬水灌区等28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520万亩;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建成供水工程43万处,覆盖1020万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
“节水优先”是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内容。“十四五”以来,内蒙古锚定水资源刚性约束红线,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节水行动。不断加强刚性约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5年来,全区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196.3亿立方米以内,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4%、15%,7332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全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新增农业节水能力超12亿立方米;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28家、节水型企业174家、节水型园区22个,3家企业获得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89个旗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10家公共机构入选国家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累计转让黄河水权指标2.07亿立方米,交易水量40多亿立方米。
此外,内蒙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统筹推进河湖生态复苏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水生态保护治理方面取得新成效。5年来,河湖生态水量调度取得突破,河湖管护纵深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3.55%,水土流失状况呈现面积和强度“双下降”的向好趋势,水土保持率达到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