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陈燕南 北京报道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简称《要求》),首次将摩托车企业准入要求以独立章节形式系统呈现,从设计、生产、检验到售后,设定了全链条、高标准的准入“生死线”。
与以往政策相比,本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在于为摩托车类企业设立了独立的“能力要求”章节。这意味着摩托车企业的准入审查,从此拥有了与乘用车、货车等门类同等细致、系统的专项标准体系,结束了以往相对模糊或参照执行的状态。监管的精细化和严格化程度达到新高度。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要求》的第三部分,其明确:“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摩托车生产企业新建子公司申请,不再受理摩托车生产企业子公司变更生产地址申请。”这条规定彻底关闭了通过新增主体或迁移地址来规避监管或进行低水平扩张的大门。
(编辑:张硕审稿:童海华校对: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