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康金融)
华创证券 高级分析师 陈海椰
chenhaiye@hcyjs.com
华创证券 金融业研究主管 首席分析师 徐康
xukang@hcyjs.com
摘要
事项:
根据公司初步估算,本集团2025年度股东应占溢利预计同比增加215%至225%。
评论:
2025年业绩预增两倍以上,25H2预增七倍以上。根据公司公告,中国太平2025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即“归母净利润”)预计同比增加215%至225%,对应全年业绩266亿港元至274亿港元。2025H1公司已实现归母净利润68亿港元,同比增长12%;对应2025H2预计归母净利润198亿港元至206亿港元,同比预增723%至758%。
增长主因投资与税收,权益活跃赋予业绩弹性。根据公司公告,本次业绩预增主要是因净投资业绩同比有所提升,以及保险行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一次性影响。截至2025H1,公司股票占比8.3%,其中FVTPL类占比65.1%,基金占比4.3%,FVTPL类权益资产合计占比9.7%。2025H2上证指数涨幅达到15.23%,同比来看2024H2涨幅12.95%。大盘增幅有所提升,更重要的驱动或来自权益市场风格差异,以及“量”的提升。新的税收政策带来的一次性影响,预计主要来自2023-2025年实际申报税额和按照新准则应缴税额之间的差额,集中在2025年体现。
根据《关于保险合同准则转换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的公告》:
一、对于新保险合同准则执行年度为2025年度及之前的企业,自2026年起以新保险合同准则为基础,作纳税调整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首次执行《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留存收益累积影响数,按税前金额计入202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自2026年度起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可自主选择,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首次执行年度至2025年度期间,企业执行《保险合同准则》为基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已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差额,计入202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自2026年度起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二、对于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为首次执行年度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自首次执行年度起以《保险合同准则》为基础,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作纳税调整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执行《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留存收益累积影响数,按税前金额计入首次执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或自首次执行年度起分五个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两种方法可自主选择,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投资建议:略。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改革不及预期、自然灾害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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