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奚晓雯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与其他法治副校长不同,我所面对的是无锡藕塘职教园近8万名学子,因此我主讲的“惠佑未来 检护青春”未成年人法治课人气一直很旺。 “检察官阿姨,您刚才说未成年人也有合法劳动并取得薪酬的权利,是真的吗?”今年秋季新学期伊始,一次例行的法治课上,我和往常一样走下讲台,和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子怯生生开了口。我仔细询问情况,小杰告诉我,暑假期间他在网上找了一份工作,中介称工资日结,试用期7天,其间,日薪200元还包吃住,转正后收入更高。 小杰十分心动,便在中介带领下前去企业面试,通过后安排岗位,才发现是让他做电焊工,这工作没经验的新人根本干不来。小杰强撑了五天,不能适应岗位便主动离职了。他找企业讨要这五天的薪水,企业说工资已经结给中介。他再找中介,中介说“没满试用期,一分不给”,随后就失联了。 听完小杰的遭遇,学生们瞬间议论纷纷:“我也遇到过!”“说好月薪3000元,最后只给1800元!”我心头一紧,立即意识到问题不简单。课后我悄悄留下小杰和其他几名学生深入了解情况,请他们提供了入职单位名称、与中介的聊天记录等材料。看着周围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我告诉自己,这个问题不容小觑,必须展开行动。 我和同事们走访这家“劳务中介”,发现他们长期以“校企合作”名义发传单、建微信群,招揽学生兼职打工,但中介应有的管理、验证、尽职调查等工作明显不到位。他们不管求职的学生有没有成年、有无从事电焊等危险作业的资质,送到工厂就坐等收中介费,暑期结束后学生们讨要工资,中介还以“试用期工作时间短”等理由克扣工资,甚至拖欠薪酬。 根据调查情况,我们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查处涉案劳务中介,并加强对用工企业的劳动监察。与此同时,我们协助小杰收集证据,支持小杰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诉讼,帮孩子讨回血汗钱,经法院调解,中介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及赔偿金1000余元。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我们思考如何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安全、规范的实践平台?我们联合教育局、人社局、总工会等单位,推动成立了“职引未来·检爱同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职教园区需要求职、实习和学习职业技能的未成年人提供正规渠道,我定期到基地和企业走访,开设维权热线,学生可随时求助。 作为法治副校长,我深知,我的职责不仅是讲好一堂课、办好一个案,更是要联动各方,织密一张守护网,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凭技能安身立命,靠奋斗实现梦想。检察蓝,护你成才路——这是我对孩子们,也是一名法治副校长不变的承诺。 作者系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本报记者 罗莎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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