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被偷拍,可以要求查看对方手机吗
创始人
2025-11-30 06:55:12
0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身处公共场所,突然感觉手机镜头似乎对准了自己,被冒犯的感觉顿时令人焦虑不安。情急之下,能否直接要求甚至强行查看对方手机?该怎么做才能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呢?对于相关热点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问:被偷拍了,是否属于侵犯人格权?

  答:属于。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该项权利属于民法典中基本人格权范畴。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问:可否直接要求或强行查看对方手机?

  答:不行。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手机是高度私密的个人物品,存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通讯记录、照片视频等隐私数据。任何公民都无权强制查看他人手机内容。强行查看、抢夺、翻查他人手机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此外,手机是个人财产,强行夺取或控制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若因争执行为发生肢体冲突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者甚至触犯刑法中有关侮辱、诽谤、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如果确认对方正在偷拍,且很可能涉及不雅内容,为防止对方逃走销毁证据,能否强行留住对方再报警?

  答:公民个人无权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行留住”对方。“强行留住”行为,如拉扯、禁锢、限制活动等,可能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时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

  正确的做法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法方式处置:

  1、高声说明与警告。可以明确、高声地向对方指出其行为涉嫌违法(例如:“您刚才的行为涉嫌偷拍,我已报警,请等待警方处理”)。此举一方面能震慑对方,另一方面可以引起周围公众的注意,使其迫于舆论压力不敢轻易离开,同时也可为后续警方调查固定现场状态及相关证据。

  2、立即求助现场力量。迅速向场所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求助,请求他们依据管理职责先行劝阻、稳住涉事人员,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直至警方到来。

  3、立即报警并清晰说明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并向接警员说明:“这里有人正在偷拍,涉事人尚未离开,位置在……其特征是……急需民警立即到场处置以防其逃离销毁证据。”提供精准信息有助于警方快速出警并有效处置。

  4、记清特征,固定证据。尽可能记下对方的显著体貌特征、衣着及逃跑方向。如果对方执意要离开,切勿强行阻拦,但应记录下这些信息并及时提供给警方,协助后续侦查。

  问:确认对方正在偷拍,抢手机制止是否可行?

  答:不行。公民个人不具有执法权。民法典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因此,发现对方存在偷拍的违法行为,不可以采取同样的违法行为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制止违法行为应通过合法手段,由公权力机关依法处理。以违法对抗违法,自身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问:对方实际没有偷拍,因错误怀疑起争执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没有确凿证据公开指责他人偷拍,如在公共场合大声斥责、强行查看抢夺手机,录制视频发到网上,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其他后果,还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法官提示:公民个人无权自行查验他人手机。强行查看,可能让您从“受害者”变成“侵权者”。遭遇疑似偷拍,应牢记处理“三步法”:

  第一步:保持冷静,确保安全。首先稳定情绪,迅速观察周围环境,必要时移动到安全位置或向工作人员、安保人员靠近,避免与对方发生直接肢体冲突。

  第二步:固定线索,寻求协助。尽量清晰地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衣着、位置。留意是否有其他目击者,可礼貌请求其留下联系方式作证。

  第三步:立即报警,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向现场执勤民警报告。向警方清晰、客观地陈述您观察到的情况、疑虑、时间、地点及对方的特征。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提供给警方,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后续处理。

相关内容

江苏宇特光电北交所IPO获...
2026年8月6日,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特光...
2026-08-28 18:29:44
交通银行(03328)公告...
【交通银行:2026年半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48.45亿元】交通银...
2026-08-28 18:29:36
秦港股份(03369)公告...
【秦港股份:2026年上半年营收36.38亿元 净利微增】秦港股份...
2026-08-28 18:29:28
复星医药(02196)公告...
【复星医药: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复星医药公告称,公司第十届...
2026-08-28 18:29:20
大晟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
2026年8月28日,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深圳市福...
2026-08-28 18:29:13
民生银行: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民生银行8月28日披露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1.66亿...
2026-08-28 18:29:06
亚洲联合基建控股(0071...
【亚洲联合基建控股:8月28日回购50万股股份】亚洲联合基建控股公...
2026-08-28 18:29:01
碳讨|“十五五”推动供冷系...
转自:贝壳财经随着“十五五”时期建筑和城市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方向...
2026-08-28 18:28:52
iPhone 18 Pro...
【ZOL中关村在线原创技术】iPhone 18 Pro今年的影像升...
2026-08-28 18:28:44

热门资讯

江苏宇特光电北交所IPO获证监... 2026年8月6日,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特光电”)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交通银行(03328)公告及通... 【交通银行:2026年半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48.45亿元】交通银行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
秦港股份(03369)公告及通... 【秦港股份:2026年上半年营收36.38亿元 净利微增】秦港股份公告称,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
复星医药(02196)公告及通... 【复星医药: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复星医药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
大晟文化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中联... 2026年8月28日,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
民生银行: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9... 民生银行8月28日披露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1.66亿元,同比增长3.84%;归属于上市...
亚洲联合基建控股(00711)... 【亚洲联合基建控股:8月28日回购50万股股份】亚洲联合基建控股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通...
碳讨|“十五五”推动供冷系统低... 转自:贝壳财经随着“十五五”时期建筑和城市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方向逐步明确,集中供冷这一相对小众的城...
iPhone 18 Pro或加... 【ZOL中关村在线原创技术】iPhone 18 Pro今年的影像升级,最受关注的并不是更高像素,而是...
龙蟠科技披露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 8月29日,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官方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