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承德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同时,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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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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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
承金罚决字〔2025〕6号 |
一、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 二、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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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 |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警告并罚款4万元 |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