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上海通盛时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盛时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2691476C)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违规事实明确
公告指出,经查,通盛时富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方面资料的违规事实。该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监管措施及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通盛时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监管部门要求通盛时富应当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权利救济途径
公告同时明确,通盛时富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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