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证监局发布〔2026〕2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广州市原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象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原象私募存在相关违规行为,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指出,原象私募需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广东证监局。
此次监管措施的具体违规事由及整改要求,广东证监局将通过正式文件向原象私募传达。市场分析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持续趋严,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象私募需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以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和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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