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刘启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部署,深刻回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作为深耕仲裁实践的研究者,通过田野调查笔者深知乡村解纷的特殊性:既需法律刚性的裁断,更依赖乡土共识的凝聚。展望“十五五”,期待仲裁下沉基层,在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来,贵州多地在实践中,促成了仲裁创新的三重突破。一是民族习惯法的创造性转化。黔东南州侗族传统“起款盟誓”仪式经过法治化改造焕发新生:纠纷双方在鼓楼共饮米酒盟誓后,由基层法律工作者与寨老协同主持程序,实现民族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融合。该模式在涉物权类纠纷化解中成效显著。建议推进三个方面探索:其一,依据《民法典》第十条细化村规民约作为民事习惯的司法认定标准,明确其补充性效力边界;其二,结合《宪法》第四条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构建少数民族语言仲裁程序的实施细则;其三,依托司法部调解员分级培训体系,构建寨老等传统权威人士转化为专业调解员的认证通道,在传承文化基因的同时提升解纷专业化水平。
二是数字技术赋能田间仲裁。贵州省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网络,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24年,全省实现两大关键突破: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全覆盖运行,在线高效调处争议案件7,380件;省级“互联网+调解仲裁云平台”同步全域贯通,精准录入仲裁案件24402件,调解案件12787件。通过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该技术体系强力支撑全省85个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高效运转,速裁程序处理案件涉案金额达5721.55万元。在此技术赋能下,全省调解组织2024年成功化解纠纷8646件,调解成功率达83%,完整构建“证据存证—监察联动—速裁审理—高效履行”闭环链条。这标志着劳动者维权体系进入智能化新阶段。
三是治理末梢的服务下沉。贵州省通过下沉资源、前移端口、创新机制三向发力:村级驿站将庭审搬至田间地头化解乡土矛盾,前端调解以专业化分流行业纠纷,便民服务借移动终端实现维权零距离,系统性构建起“预防-调解-仲裁”治理闭环。
村级仲裁驿站方面,贵阳贵安积极探索仲裁服务下沉路径,通过村级流动仲裁庭与坝坝庭双轨模式,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至田间地头。2023年10月,花溪区在马场村首创流动仲裁庭,实现“庭审到家门、普法零距离”,该村党支部书记证实此举释放村干部30%工作负荷;同年12月开阳县在双永村推行坝坝庭巡回仲裁,以法定程序融合情理疏导实现矛盾源头化解。制度支撑层面,市级专项投入800万元建成4个县级土地产权服务平台,联动农业农村、信访、自然资源三部门建立联席机制,并通过跨区仲裁员调配完成县域协同办案2件,为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的“贵阳样本”。
前端多元调解机制方面,贵阳仲裁委积极探索纠纷前端化解路径,通过设立多领域仲裁调解中心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在金融、医疗、交通等行业成立26个专业调解中心,聘请108名调解员,累计化解纠纷6200余起。2022年在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机构首创金融调解中心,高效处理小额金融纠纷;2023年联合贵州省医调委设立医疗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创新“仲裁调解+仲裁确认”模式,保障医患权益。制度支撑层面,与司法部门深度协作,2022年6月与南明区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与仲裁确认衔接机制”,并投入专项补贴,实现公益服务常态化。
基层便民仲裁服务方面,瓮安仲裁立足劳动争议化解需求,创新打造移动便民服务模式。通过“移动仲裁庭”进驻乡村、企业,针对交通不便、经济困难群体实现“维权到家门”,并推行服务端口前移,开展“送法入户”“送法进村入企”等源头预防活动。机制创新层面,推出“拖欠工资速裁”“工伤待遇速裁”高效模式,并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仲+援”“人社+法院+总工会+工商联”联席机制,构筑“一站式维权”平台。制度支撑上,组建专业化队伍,确保时效内结案率100%,近3年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处理案件2300余件,获“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贵州仲裁一系列的创新,让我们看到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当前亟须通过三重制度构建推动仲裁改革向纵深突破,将基层创新实践转化为可持续治理范式。
立法破冰激活制度红利。面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需以系统性制度创新释放仲裁潜能。针对《仲裁法》修订中乡村场景供给不足问题,建议增设“乡村仲裁特别程序”,重点突破三方面制度瓶颈:一是扩大仲裁协议形式,承认村民代表大会见证的口头协议效力;二是规范习惯法适用边界,明确民族习惯法可作为裁决补充依据,禁止悖离公序良俗;三是简化送达规则,允许通过村务公告栏、微信群等完成文书送达。2025年修改的《仲裁法》规定送达方式为当事人约定或依仲裁规则规定,法规中虽未确定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送达,但学界大多认为微信或电子方式符合便于当事人的原则,当事人同意就可以此种方式进行送达。
数字治理打通数据壁垒。数字治理领域的协同突破同等关键。当务之急是将仲裁系统深度融入相关国家大数据平台,着力构筑数据融合体系:横向打通市场监管企业信用库、税务发票系统、银行账户信息链,构建一键调取的电子证据矩阵;纵向研发适配西南官话、苗语、侗语的智能仲裁系统,消除少数民族当事人语言障碍;在农产品电商等特定场景嵌入仲裁维权入口,实现纠纷线上闭环处理,这既是破解“数据孤岛”的现实选择,更是提升治理穿透力的技术支点。
人才筑基创新培育机制。人才供给机制创新是构成制度落地的最终基石。建议在司法部“法治人才下乡工程”框架下深化探索:建立融合法律执业资格与民俗文化认证的双证仲裁员资质体系;探索将仲裁员驻村服务时长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的激励机制;由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贴,对乡村仲裁案件给予办案经费支持。此类探索已被纳入国家层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优化的视野之中,这将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可持续人才保障。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推动仲裁改革向纵深突破》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