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巍 代表
人民法院以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作为指导方针,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施文美 代表
破产审判不是简单的“退出”,而是精准的“救治”与“升级”。
陈淑贤 代表
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具有“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的双重功能,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明确提出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为新时代破产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如何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治保障?全国人大代表高巍、施文美、陈淑贤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结合司法实践与时代需求提出了真知灼见。
以法治护航市场主体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践成效是最好的佐证。
2025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推动了2.9万家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注销退市,1481家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基础的企业轻装上阵、脱困重生。
“人民法院以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作为指导方针,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保障市场竞争条件下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和有序退出,推动市场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高巍表示。
破产审判工作的不断优化既帮助困境企业“破局重生”,也推动“僵尸企业”依法出清。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破产审判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诸多司法实践难点痛点亟待破解。
对此,高巍建议,人民法院应进一步健全破产管理人和中介机构参与破产审判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破产审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出清与挽救并举 促推企业转型升级
人民法院严格秉持“出清与挽救并举”原则,依法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促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推动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去疴重生”,助推传统企业通过设备升级、清洁生产、合规整改等方式重获生机,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对此印象深刻。
“破产审判不是简单的‘退出’,而是精准的‘救治’与‘升级’。”施文美建议,人民法院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一体推进挽救有价值企业、出清低效产能、保障群众权益,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对于执破衔接机制的运行,高巍建议,人民法院应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为中心,完善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的制度机制。对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衔接、融合经验予以提炼和总结,形成具有可操作性、普遍性的司法指导意见,为司法判决执行和破产制度衔接提供权威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裁判指引。
强化协同保障 稳慎推进个人破产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统筹推进涉外破产法治建设,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
广东深圳2021年率先“破冰”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测试组技术主管陈淑贤便是见证者之一。
“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具有‘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的双重功能,不仅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了法治化纾困路径,更让‘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有机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陈淑贤说。
通过调研,陈淑贤了解到,深圳法院出台多项工作指引,细化裁判规则,审结了大量重整、和解、清算案件,推动经营者债务一并化解、夫妻合并破产、个人“执行不能”转破产等复杂类型案件稳慎化解。
“希望加快推进个人破产立法,着力破解金融机构减免债务的制度障碍,推动银行等征信管理主体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陈淑贤建议,人民法院要以更加健全的法治化、市场化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厚植创新创业的法治沃土,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王俏 赵赢 | 见习记者:王孟涵丨通讯员:姚梦珒 郭映
编辑:贺晴
新媒体编辑:于淏淳
上一篇:相城区检察院数字监督护产业发展
下一篇:伊朗军方公布拦截敌对战机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