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中国金融》记者 张一帆
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性制度安排,也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支柱和银发经济的新增长点。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3.2亿,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5.9%,已迈入中度老龄化与长寿时代。在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已经成为国之大事。
随着养老需求的日益增多,养老服务发展短板逐渐暴露。例如,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以及居家老人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养老机构运转艰难、专业护理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等。这些问题相互交织,成为制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瓶颈。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进一步指出,在养老焦虑日益弥漫的情形下,通过制定养老服务法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晰、稳定的安全预期无疑具有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其背后有四点考虑:一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日益高涨;二是养老服务行为需要规范,养老服务权益需要维护,养老服务领域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安排加以解决;三是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亟待依法补齐;四是国家层级养老服务立法的滞后导致了一系列不良效应。
针对上述困境,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法的呼声也愈加强烈。郑功成指出五点制定养老服务法的可行性。一是现实需要迫切,加快养老服务发展并使之步入法治化轨道成为社会共识。二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层级颁发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探索为养老服务立法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国外有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四是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养老服务立法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障。五是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政部已经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除了立法层面,郑功成表示,提升养老服务业的质量还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要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短期培训等多条途径,尽快培育并不断壮大一支有专业素养的护理人员队伍,为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包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公共投入(例如,彩票公益金就应当主要用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降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激励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参与共建,鼓励养老服务连锁化、联盟化,以此促使整个养老服务业的质量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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