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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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为民委员: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齐为民委员。 本报记者 刘冉摄本报讯(记者高珊)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提升经济活力、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齐为民认为,应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齐为民委员在调研中发现,在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还面临诸多挑战,部分从业者在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覆盖、薪酬计算规则等方面,面临现实困境,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对此,齐为民委员认为,应适时出台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概念、关系认定标准、基本劳动权利、社会保障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规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更加稳定、统一的法律依据。同时,建立健全人社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各地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提供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服务,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效率和便利性。此外,要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完善约谈警示、信用评价和问责机制,督促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应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就业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齐为民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快完善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的技能认证体系,并鼓励平台企业设计实施“职业发展阶梯”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多成长通道和晋升机会,鼓励他们向“发展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