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免费”领养宠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认定涉案协议名为领养,实为捆绑销售。当前“宠物经济”持续升温,“免费领养”“爱心认养”等方式层出不穷,一些商家以爱之名,实则在领养协议中暗藏强制消费、分期付款、捆绑销售等条款,诱导消费者在不知情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落入“温柔陷阱”。消费者应保持一份理性与审慎,擦亮双眼、厘清条款,不因一时动心而轻信盲从。
(文/张钰苑 图/叶品)
上一篇:身份证照好看,是把“人”放在心上
下一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决通过 中华民族大团结迈入法治化轨道